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基层统计人员的统计素质和加强其调查分析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国家统计局关于《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的规定和豫统文[2009]36号《关于印发河南省统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结合全市统计工作实际,郑州市统计局决定举办全市统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和调查分析师(初级)培训班。培训工作由郑州市统计局干部培训中心主办,各县(市)、区统计局承办。请各有关单位接此通知后,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范围:市各企事业单位已取得《统计从业资格证》的统计人员。
二、培训内容:参加统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课程:统计业务基础知识、统计法及调查分析师初级资格课程,经考试合格后将加盖统计继续教育审验章并颁发国家统计局、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与教育部考试中心联合监制的统计调查分析师(初级)资格证书。
三、收费标准:经市物价局核准,统计继续教育培训费(含培训、资料等费用)为210元,食宿费自理。(报名时需交《统计从业资格证》、身份证复印件一张和二寸免冠彩照两张)
四、报名时间:2009年3月20日开始—6月31日。
五、培训、考试时间及地点:2009年5月—7月期间举办培训班,每期100人左右,报满为止。
1、第一批2009年5月11日—5月15日,在新郑市卧龙山庄。(从郑州至辛店(高速)坐车一下高速路就下车,卧龙山庄16点—17:30点有车接)。
2、第二批2009年5月18日—5月23日,在原市委党校阶梯教室(工人路中段)。
3、第三批培训时间报名后另行通知。
六、相关事宜
1、为便于组织管理,由各县(市)、区及相关部门组织集体报名,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市局对各县(市)、区统计局统计教育培训工作年终考核的内容。
2、请各单位接到通知后于每批开班前20天将《申请表》报到郑州市统计局干部培训中心。
七、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郑州市统计局干部培训中心(由市委北院迁至伊河路与工人路交叉口东50米路北伊河大厦10楼东头)。
联系人:楚静洁 胡 艳 联系电话:67177692
二○○九年五月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