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网上投稿
网站首页郑州市情政策法规统计制度信息公开精神文明统计公报统计办公统计数据学会之家教育科研
您现在的位置:文件通知 >> 其它文件>>正文
关于举办2009年全市统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和调查分析师(初级)培训班的通知
来源:培训中心  编辑:张春培  审核:韩彦北  发布:韩彦北

索引号:  作者:  发布日期:2009-05-07  浏览次数:2083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基层统计人员的统计素质和加强其调查分析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国家统计局关于《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的规定和豫统文[2009]36号《关于印发河南省统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结合全市统计工作实际,郑州市统计局决定举办全市统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和调查分析师(初级)培训班。培训工作由郑州市统计局干部培训中心主办,各县(市)、区统计局承办。请各有关单位接此通知后,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范围:市各企事业单位已取得《统计从业资格证》的统计人员。

二、培训内容:参加统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课程:统计业务基础知识、统计法及调查分析师初级资格课程,经考试合格后将加盖统计继续教育审验章并颁发国家统计局、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与教育部考试中心联合监制的统计调查分析师(初级)资格证书。

三、收费标准:经市物价局核准,统计继续教育培训费(含培训、资料等费用)为210元,食宿费自理。(报名时需交《统计从业资格证》、身份证复印件一张和二寸免冠彩照两张)

四、报名时间:2009320开始—631日。

五、培训、考试时间及地点:20095月—7月期间举办培训班,每期100人左右,报满为止。

1、第一批2009511515,在新郑市卧龙山庄。(从郑州至辛店(高速)坐车一下高速路就下车,卧龙山庄16点—1730点有车接)。

2、第二批2009518523,在原市委党校阶梯教室(工人路中段)。

3、第三批培训时间报名后另行通知。

六、相关事宜

1、为便于组织管理,由各县(市)、区及相关部门组织集体报名,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市局对各县(市)、区统计局统计教育培训工作年终考核的内容。

2、请各单位接到通知后于每批开班前20天将《申请表》报到郑州市统计局干部培训中心。

七、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郑州市统计局干部培训中心(由市委北院迁至伊河路与工人路交叉口东50路北伊河大厦10楼东头)。

    联系人:楚静洁             联系电话67177692

 

 

二○○九年五月四日

 

收藏文章】 【打印文章】 【关闭窗口
·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02)
· 2008年郑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
· 2007年郑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
· 2007年郑州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
· 资质以上建筑企业电子台账表式
· 郑州市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工资情…
· 郑州市统计局办事导航
· 2005年郑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
· 2006年郑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
· 2007年郑州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
网站简介 | 网站动态 | 网事回眸 | 搜索引擎 | 经济监测 | 统计站点 | 法制园地 | 民意调查 | 纪检监察 | 为您服务 | 网上投稿
  郑州市统计局版权所有(C)2007 豫ICP备05000440
建议在1024*768分辨率下浏览
电话:0371-2212257,2212265 E-Mail:hntj@omhn.stats.gov.cn
技术支持:郑州爱普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现在的访问量是:269771